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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9年中国农业保险市场前景研究与投资前景评估报告

农村 保险 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所举办的各种保险。农业保险(又称“两业保险”)是承保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
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2013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06.7亿元,同比增长27.4%,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位。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向3177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08.6亿元,同比增长41%。农业保险实现主要农作物承保面积突破10亿亩、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参保农户突破2亿户次的“三个突破”。目前所有产险公司偿付能力均达标,没有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农业保险的发展为缓解受灾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和促进当地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比如黑龙江洪灾导致全省4800万亩农作物受灾,农业保险向50.9万农户支付赔款27亿元,户均5331元。同时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中还存在弄虚作假、风险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
1997-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及赔付状况(亿元)
年度
农业保险保费
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赔款及给付
1997年
5.76
4.19
1998年
7.15
5.63
1999年
6.32
4.86
2000年
4
3
2001年
3
3
2002年
5
4
2003年
4.64
3.45
2004年
4
3
2005年
7
6
2006年
8.48
5.91
2007年
53.33
29.75
2008年
110.68
64.14
2009年
133.9
95.2
2010年
135.9
96
2011年
174.03
81.78
2012年
240.6
148.2
2013年
306.7
208.6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3年安徽保监局以《农业保险条例》颁布为契机,加大政策宣讲力度,不断规范全省农业保险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同时,政策性农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2013年安徽省全面启动森林保险和育肥猪保险试点工作,将全省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由“6+2”(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大豆和能繁母猪、奶牛)拓展为“7+3”,实现了大宗粮棉油作物全覆盖、综合投保率超过90%,全年承保森林面积3054.17万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5443.43万元,试点地区的承保覆盖率超过60%。特色农险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涵盖大棚蔬菜、林木、果树、茶叶、桑蚕、以及天气指数等共有41个特色农险品种,其中有30项享受地方财政补贴。
2013年安徽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8.66亿元,同比增长6.28%,保费规模居全国第5位、中部第1位,覆盖人群1644万户农户,支付赔款13.4亿元,在今年的暴雪灾害、皖北冻灾以及皖南、皖西暴雨、夏季大范围高温热害等灾害的损失补偿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2013年新增森林和育肥猪保险品种,将我省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种养两业品种范围由“6+2”拓展为“7+3”。 特色农业保险涵盖大棚蔬菜、林木、果树、茶叶、桑蚕、以及天气指数等共41个农险品种,2013年还正式启动了淡水养殖保险统保试点,确立了我省水产养殖保险“互助组织+商业保险”的共保模式,这在全国内陆省份尚属首例。
2011-2013年安徽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保监局安徽监管局
《2014-2019年中国农业保险市场全景评估及投资前景研究报告》侧重对农业保险行业运行环境、市场格局、产品市场供需、企业竞争的研究和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规模增长的预测。通过研究农业保险行业市场的特征、竞争态势、市场现状及预测,使企业和投资者对农业保险行业整个市场的脉络更为清晰,从而保证投资者做出更为正确的决策。
报告目录:
第一章 农业保险相关概述 1
第一节 农业保险的定义及性质 1
一、农业保险的定义 1
二、农业保险性质 1
第二节 农业保险的理论依据及其效用分析 2
一、农业保险的基本理论依据 2
二、农业保险效用的理论分析 3
三、农业保险与政府政策 7
第三节 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内生的显著特征 9
一、农业保险特殊性的经济学分析 9
二、农业保险特殊性的保险学分析 10
第四节 农业保险的重要性 10
一、农业保险是真正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条件和保障手段 10
二、农业保险能够改善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 11
三、农业保险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1
四、农业保险能够将农村社会福利纳入政府目标之中 11
第五节 农业保险功效分析 12
一、农业保险的福利功效 12
二、农业保险的信贷支持功效 14
三、农业保险的政策功效 14
第六节 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分析 16
一、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16
二、农业风险的特殊性 17
三、农业保险商品的特殊性 18
四、农业保险经营方式的特殊性 19
五、农业保险组织形式的特殊性 20
第七节 农业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1
一、发展农业保险的实质是使农民获取保险利益 21
二、农业保险发展不足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22
三、农业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发展策略 23
第二章 2013年国外农业保险发展态势分析 28
第一节 2013年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特点分析 28
农业是人类生存之本,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农业也是一种弱质产业,农业生产既要面对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又要面对市场风险。为了应对农业的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各国都在逐步建立农村灾害保障体系支持农业的发展,其中,农业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转移工具。通过投保农业保险,农业生产者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获得保险赔偿。从国际上看,农业保险的发展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将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经营
农业生产的风险很高,这就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高成本、高风险、高赔付”的特性,往往会使保险经营者陷于“不保不赔,少保少赔,多保多赔”的境地。对于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保险公司而言,绝少愿意承保这样的高风险业务。从历史上看,农业保险最早产生于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出于农业生产者分散经营风险以及保险公司追逐利润的需要,一些商业性保险公司尝试开办农业保险,但几乎都以失败而告终。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开始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保险并取得了成功。目前,全球约有40多个国家实行了农业保险制度,这些国家大多将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转而以国家为主导建立相应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或者采取对商业保险公司给予资助、补贴等方式鼓励其发展农业保险业务,从而使农业保险具有了很强的政策性。
从各个国家的发展模式来看,做法不尽相同,各有特色。其中,美国、加拿大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模式,其特点是国家专门保险经营机构主导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如:美国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归农业部领导。该公司1939年开始举办农作物保险,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农户的农业投资,给农业信贷机构提供保险保障。
西欧国家采取的是民办公助模式,农业保险由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和私营保险公司经营,国家则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例如:法国政府早在1840年就成立了第一家地区性互助保险公司,1986年该公司被改制为法国农业互助保险集团公司,专门经营农业保险及其相关业务,法国政府则给该公司拨付相应的行政费用。
日本采取的主要是相互制的保险模式。农业保险由区域性农业共济组合经营,政府通过提供部分经营费用和再保险,构筑全国农业保险体系。
2、国家给予农业保险一定的财政扶持
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正外部经济性,但同时又面临很高的经营风险,容易出现亏损。按照WTO规则,成员国可以采取相应的农业收入扶持政策(即“绿箱政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标的保险进行保费补贴。为了兴利除弊,已经建立农业保险的国家大多通过财政手段对农业保险给予必要的支持,从而为农业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一是实行低费率高补贴的财政政策。各国在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同时,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使农民能够买得起保险,政府往往对农民支付高额的保费补贴,从而调动农民运用农业保险机制分散风险的积极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农民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如:法国对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补贴比例在 50―80%左右,农民只需交纳20-50%左右的保费即可获得保险保障。另一类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业务费用补贴,从而减少其经营方面的损失,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同时,为了使财政补贴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有的国家还建立了专门的基金。法国政府根据《农业灾害法》的规定,建立了国家农业灾害保证基金,对农业灾害进行补偿并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国家农业灾害保证基金一部分来源于农业保险税收,另一部分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
二是实行相应的税惠政策。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经营者的积极性,很多国家采取了税收优惠的措施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如: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并且通过其他法律鼓励各州政府适当提供农作物保险专项补贴,经营农业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除缴纳1-4%的营业税外,免征其他各种税收。
3、通过专门立法确定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
鉴于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各国都普遍将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单独经营、单独核算。同时,农业保险体现着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国家一般都要承担相应的补贴或者税收优惠等社会责任,国家一般也要求农业保险的经营不得以营利为目标。在很多国家,法律甚至将农业保险规定为强制性保险,要求农户必须购买。因而,适用于各种商业保险的《保险法》、《商法典》或者其他保险法律的规定就不能完全适用于农业保险。为此,国家需要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农业保险法,明确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从而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的协调运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贯彻国家对农业保险予以扶持的政策目标。
从各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来看,农业保险的发展都是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基础的。通过国家实施这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可以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奠定法制基础。
例如:美国1938年制定《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该法随着美国农业及农业保险政策的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改和完善,其内容既包含保险标的、组织机构、再保险等规定,也包含联邦政府的救济计划等。1994年,美国国会又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从而使美国的农业保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外,美国联邦政府还规定不参加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将得不到政府其他计划的福利,使得农作物保险成为一种变相的强制保险。
法国通过《农业互助保险法》界定和划分了农业互助保险社应承担的风险范围;颁布《农业指导法》对农业保险的经营与发展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制定《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项目、保险责任、再保险、保险费率、理赔计算等予以了明确确定。此外,法国政府还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实行强制性保险,规定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饲养动物实行强制保险。
日本在20世纪早期就制定了《牲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等法律,1947年日本将相关法律合并后制定了《农业灾害补偿法》,从而确立农业保险的基本运行模式。从现行的体制看,日本采取强制性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国家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饲养动物实行法定保险,其他作物和饲养动物则实行自愿投保。
第二节 2013年国外农业保险制度的主要模式分析
一、政府主导模式
采用政府主导型模式的主要有美国、加拿大等国。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提供统一的制度框架,各级政府和各种允许的经营组织要在这个框架中经营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业务,同时政府对规定的农业保险产品给予财政支持。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为主,有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并依法由隶属于农业部的官方农作物保险公司提供农作物一切险及再保险;同时鼓励私营保险公司、联合股份保险公司及保险互助会等参与农作物保险计划,并依法对他们承保或代理的农作物一切险和再保险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和经营管理费用补贴。政府关于农业保险的政策重点是农作物及主要畜禽,农民仅支付投保险种的纯保费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政府认捐农作物保险公司相当数额的资本股份,对其资本、存款、收人和财产免征一切赋税。虽然农民均自愿投保,但不投保农民不能得到政府的农户贷款计划、农产品价格支持和保护计划等其他计划的福利,从而提高了参与率。
二、政府支持型相互保险模式
采用政府支持型相互保险模式的主要有日本。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政府不直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但通过立法给予经济上、政策上的支持;经营的组织形式不是一般的商业性财产保险公司,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相互社——市、镇、村农业共济组合与都、道、府、县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后者主要是接受前者的再保险业务。这种模式的政策性很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以及饲养动物实行法定保险。二是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的作用: (1)通过农林省对农业保险进行监督和指导; (2)通过官方(中央政府农业再保险特别计划处)和非官方(国家保险协会)等机构,为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提供再保险支持; (3)通过大藏省一般会计给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管理费补贴。
三、民办公助模式
民办公助模式是一些欧盟国家如德国、法国、西班牙、荷兰等国家采用的模式,澳大利亚也采用这种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没有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政府一般不经营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主要由私营保险公司、保险相互会社或保险合作社经营,但他们一般只经营雹灾、火灾和其他特定灾害保险。投保都是自愿的,农民自己支付保费,有的国家也支持私营公司举办农作物保险,同时为了减轻参加农作物保险农民的保费负担,也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四、政府重点选择性扶植模式
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植模式主要以亚洲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代表,如斯里兰卡、泰国、印度、菲律宾、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国,也包括中、南美洲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拿马、巴西等国。这些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特点大致如下:一是大多数国家的农业保险主要由政府专门农业保险机构或国家保险公司提供;二是保险险种少、保障程度低、保障范围小,主要承保农作物,而且农作物也只选择本国的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和小麦(泰国和印度也有棉花),而很少承保畜禽等饲养动物,其目的就是确保粮、棉生产的稳定;三是参加农业保险都是强制性的(孟加拉除外),并且这种强制一般与农业生产的贷款相联系,只是建立这种联系的方式有区别。有的国家(如斯里兰卡)规定,凡种植被保险的粮食作物都要依法投保;泰国、菲律宾、印度只对那些种植被保险农作物并申请到这种农作物生产贷款的农户实行依法强制保险。
第三节 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典型模式 32
一、美国模式 32
二、加拿大模式 35
三、日本模式 37
四、法国模式 39
五、发展中国家模式:以菲律宾为例 41
六、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典型模式比较 42
七、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实践的经验借鉴 45
第四节 2013年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制度模式的基本特征分析 47
一、具有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47
二、农业保险的发展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47
三、基本上都有行政保护且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47
四、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 48
五、各国农业保险主要以收支平衡为主要经营目标 48
第五节 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经验与实践 49
一、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作为保障 49
二、构建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49
三、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50
四、农业保险开展具有强制色彩 50
五、实施低费率高补贴的财政扶持政策 51
六、建立再保险多重分散风险与安全保障机制 52
七、农业保险品种较齐全、覆盖面较广 52
第六节 发达国家农业保险模式变革的主要特征 53
一、类型选择:由单一性走向多样性和特色化 53
二、价值取向:由偏重公平转向重视公平与效率两者的结合 54
三、变革重点:由农业保险体制变革扩展到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变革 55
四、市场空间:由封闭式经营转向寻求国际合作 56
第七节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 56
一、实行农业保险立法并将其摆到重要位置 56
二、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调整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57
三、绝大部分国家都在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 57
四、突出了农作物再保险机制的构建 58
第八节 各国农业保险的运作分析 58
第九节 美法农业保险比较分析 59
第十节 日本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64
第十一节 巴西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67
第十二节 西班牙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69
第三章 2013年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74
第一节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依据 74
一、理论依据 74
二、现实依据 75
第二节 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微观经营中的作用 76
一、政府参与我国农业保险微观经营活动的必要性 76
二、政府参与我国农业保险微观经营活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81
第三节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特性 83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推动志在稳定农业生产的保险 83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减轻农民交费负担的农业保险 83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不以盈利为首要目的农业保险 84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办的农业保险 84
第四节 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问题分析 84
一、农户需求的结构性失衡 84
二、运行机制的错位式走样 86
三、交易成本的延续性高涨 87
第五节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概况 88
一、政策性农业险的特征 88
二、政策性农业险的范围 89
三、适合政策性农业险的项目 90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区别 90
五、我国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深层障碍 91
六、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安排 97
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难点 101
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对策选择基点 107
第六节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难点 108
一、广大农民保险意识不强,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 108
二、基层财力落实补贴困难,影响农业保险顺利开展 109
三、农业保险高费率,低保额,影响农民投保积极性 109
四、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少,不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 109
五、法律法规的缺失,不利子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利推广 110
第七节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110
一、形成了六种试点模式 110
二、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逐渐增多 111
三、农业保费收入迅速攀升 111
2004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扩张速度分两个阶段。2004-2006年,在中央1号文件的引导下,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备受多方面关注,截至2013年底,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至306.6亿元,同比增长27.4%。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111
资料来源:保监会
五、政策新农业保险组织形式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112
六、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逐步发挥 112
第八节 现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3
一、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不够明确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在政府扶持和财政补贴下。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健全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尽管政策性农业保险这几年在我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各方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仍然不够明确,这表现在两方面:
1、地方政府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和导向不明确。为什么要试验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这种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目标和导向是什么?这些都是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地政府至今仍不统一或存在众多疑惑的问题。因此有的地方政府把举办农业保险当作一种“额外负担”,把征缴农业保险费看成是一种“滥收费”。加之中央没有相关配套政策,地方政府害怕遇到大灾“吃不完兜着走”。使得地方上的积极性会打折扣,目前这点有限的积极性也很难持久。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不仅没有能力给农业保险试验以补贴,甚至还想从中得到一些好处(例如个别地方政府存在的“钓鱼”问题),这就更难期待农业保险试验的真正启动。
2,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经营方式不够明确。迄今为止,我国的农业保险试点一直没有突破“政策性保险+商业化经营”的框架,“以险养险”加政府补贴的思路一直占据主导地位。这样,政策性保险业务和商业性保险业务之间没有明确的核算界限。政府在提供补贴时无法准确判断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亏损究竟是来自政策性业务,还是商业性业务,难以确定合适的补贴额度,难以科学评价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保险的绩效,最终可能会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农民收入水平低,保险意识淡薄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地区逐渐铺展的进程中,农户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的现实仍掣肘农业保险的发展,主要原因如下。
1、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高成本、高费率与农户家庭低收入之间的矛盾。农业生产自身的高风险性、空间的分散性、时间的季节性、定损的复杂性,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于是决定了农业保险实现正常运营必须以高费率为保障,各国的经验表明,一切险农作物的保险费率在2-15%之间,比之家庭财产、企业财产的保险费率(1‰左右)高出十几倍到几十倍,而我国目前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过渡时期,农业和农村发展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低。
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仅为城镇居民的三分之一,而且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收入差距很大,农民在较低的收入水平并且扣除了购买各项生活生产资料、供养子女上学等必要开销之后,其可支配收入微乎其微,所以即便是在现阶段政府财政给予50%的保费补贴的前提下,1%-7.5%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支出也大大超过了其消费能力。
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城镇人口的1/3
年份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007年
4140
13786
2008年
4761
15781
2009年
5153
17175
2010年
5919
19109
2011年
6977
21810
2012年
7917
24565
2013年
8896
26955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依赖思想严重和保险意识淡薄是制约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发生自然灾害损失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的制度,养成了农民一遇灾害坐等救济的依赖心理,缺乏主动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另一方面,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加上农民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侥幸思想根深蒂固,保险意识淡薄,缺乏投保积极性,严重地制约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
3、农业生产规模小、效益低,难以承担额外保险成本。在政府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的今天,上述结果和反应出的问题不得不令人深思:三是我国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体制使得农业生产分散化经营,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狭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在不断的下降,客观上造成了农户不愿付出现实的保险成本去化解农业经营中的风险。由于农民的保险意识较弱,收入水平低。导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造成农业保险覆盖面窄,难以满足保险经营所依赖的大数法则理论,使得农业保险经营风险集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缓慢。
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技术水平落后 115
四、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 116
五、地方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缺乏长效机制 116
六、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和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的缺失 117
七、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方式存在诸多隐患 117
第九节 我国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基本特征 118
一、政府积极引导与强力推动 118
二、财政资金高比例补贴保费 119
三、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农业保险业务 120
四、农户自愿投保基本上得以贯彻 120
五、各地具体实施方案存在较大差异 120
第十节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对策 121
一、加快农业保险立法进程 121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21
三、构建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122
四、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教育 124
五、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机构 124
第十一节 完善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税政策的思考 125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财税政策现状 125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128
三、完善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税政策的建议 129
第十二节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优化路径分析 131
一、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缺乏整体规制 131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路径优化的总体设想 132
三、优化路径的实施 133
第十三节 完善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思路与建议 136
一、坚持财政保费补贴的政府支持导向作用 136
二、构建强保障、高补贴、多层次的经营模式 137
三、强调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户自愿参保原则 137
四、侧重对农业基地与弱势地区的政策性倾斜 138
五、健全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特点的运行机制 138
第四章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140
第一节 2013年中国影响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分析 140
第二节 “十二五”期间农业保险业务发展 140
第三节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 142
第四节 2013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分析 145
第五节 2013年各地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146
一、2013年安徽省 146
二、2013年江西 147
2012年,江西农业保险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势头。截至2012年12月底,江西农业保险保费达到6.21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7.31%。一是水稻保险覆盖面扩大,实现保费3.2亿元,开办试点县扩大到全省,承保面积达2672.9万亩,同比增长37.4%。二是林木保险稳步推进,实现保险收入1.9亿元,林木承保面积达1.3亿亩,森林保险覆盖面达到有林地面积90%以上,森林保险保费收入、承保面积、承保覆盖率均居全国首位。三是能繁母猪保险参保量提升,保费收入达0.87亿元,承保数量144.8万头,同比净增19.7万头。2013年江西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约为7.65亿元。江西是农业大省,农业生产条件基础薄弱,发展农业保险,能够发挥放大财政资金支农惠农的杠杆效应。2013年全省农业保险为629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702亿元,实际已决赔款3.81亿元,为13.8万户农户恢复农业再生产和重建家园提供了急用资金。
2014年江西将推动保险行业服务理念升级,建立健全江西省产、寿险公司服务最低标准探索开展监管评测、公司自评、行业互评、第三方机构考评以及消费者点评“五位一体”的服务评价体系;指导寿险公司全面改造保险业务流程,简化服务手续,提供服务效率;将车险现场勘查理赔服务测评向地市延伸,委托公估公司开展车险理赔服务,将理赔服务指标、现场测评结果向媒体公开。

2011-2013年江西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保监局江西监管局
三、2013年宁夏 148
四、2013年上海 148
五、2013年新疆 150
第六节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市场结构特征分析 150
一、农业保险市场主体存在两种矛盾现象 150
二、农业保险业务供需不平衡 151
三、市场壁垒阻碍农业保险业新兴主体进入 152
第七节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153
一、监管方式不适应实际情况 153
二、监管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 154
三、监管协调机制未建立 155
第五章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供需分析 156
第一节 农业保险供需的经济学分析 156
一、农业保险消费的外部性及其有效需求的不足 156
二、农业保险生产的外部性与保险公司有效供给的有限性 156
第二节 非正式制度因素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制约分析 158
一、“传统小农意识”决定了农业保险需求 158
二、非正式保险安排限定正式农业保险制度发展的空间 158
三、政府灾害补助导致的依赖心理制约农业保险需求 158
四、农业保险市场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滞后 159
第三节 农业保险需求及其需求弹性 159
一、农业保险需求的特征 159
二、农业保险需求的替代弹性较大 161
第四节 基于“需求追随型”理论的农业保险 162
一、“需求追随型”理论介绍 162
二、基于“需求追随型”理论的农业保险需求分析 163
(一)政府的需求 163
(二)农民的需求 163
三、我国农业保险的供给现状 164
四、优化农业保险供给以满足农业保险需求 164
第五节 我国农业保险供需现状 167
一、有效需求不足 167
二、有效供给不足 168
第六节 激励农业保险现实需求策略 169
一、政府参与、支持农业保险,激励农民的保险需求 169
二、加强农民农业保险意识,积极获取保险保障 170
第七节 增加农业保险有效供给对策 172
一、转变经营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 172
二、转变经营观念,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172
三、重视防灾防损和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水平 173
第六章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区域市场分析 174
第一节 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174
第二节 湖南省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174
第三节 江苏省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178
第四节 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178
第五节 内蒙古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179
第六节 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179
第七节 新疆农业保险发展分析 180
第七章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分析 182
第一节 农业保险经营试点模式 182
一、上海安信模式 182
二、吉林安华模式 182
三、黑龙江互助制模式 182
四、浙江“共保体”模式 183
五、“安盟”模式 184
六、新疆建设兵团模式 184
第二节 我国主要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及目标分析 185
一、因地制宜实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185
二、我国现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绩效与缺陷 186
三、构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均衡模式 187
第三节 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经营模式及其完善 189
一、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经营模式分析 189
二、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制约因素 190
三、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建议 190
第四节 我国农业保险新模式的发展分析 191
一、构建农业保险新模式的原因 191
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选择 192
三、构建农业保险新模式的必要保障 194
第五节 政府诱导型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分析 195
一、市场化农业保险发展的障碍 195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陷阱 196
三、政府诱导型农业保险发展的思考 198
第八章 2013年中国财政支持与农业保险的发展分析 200
第一节 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的选择 200
一、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国际比较 200
二、中国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实践与选择 203
第二节 财政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必要性 209
一、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 209
二、农业保险的外部性 210
第三节 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问题及建议 212
第四节 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贴分析 215
一、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15
二、补贴的原则 218
三、补贴的范围 219
四、补贴的方式 221
五、补贴的对象 222
第五节 财政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及配套措施 224
第九章 2013年中国农业巨灾保险分析 228
第一节 农业巨灾保险中的政府行为分析 228
第二节 农业巨灾保险中政府财政补贴的法律制度分析 232
第三节 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制度的比较与选择 243
第四节 我国农业巨灾保险发展困境及对策 252
第五节 我国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 260
第六节 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模式选择及政策建议 267
第七节 以再保险为核心的巨灾和农业保险体系 274
第八节 建立我国农业巨灾保险体系的思考 280
第十章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发展分析 292
第一节 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发展状况 292
一、直接保险经营机构 292
(一)综合性公司 292
(二)专业性公司 293
(三)专业协会 295
(四)外资公司 296
二、再保险经营机构 296
三、保险经纪公司 297
第二节 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发展存在的共性问题 297
一、政策依赖性强 297
二、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 298
三、农业保险技术人才缺乏 298
四、与有关部门有效衔接不够 298
五、社会认同度差 299
第三节 构建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发展机制的对策建议 299
一、完善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支持机制 299
二、加强建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内部治理机制 299
三、建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与有关各方的社会协同机制 300
第十一章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制度分析 301
第一节 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01
第二节 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变迁与创新 303
第三节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主要问题及对策 313
第十二章 2014-2019年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前景与政策建议分析 320
第一节 基于SCP范式的优化农业保险结构新思路 320
一、农业保险制度设计应遵循区域化原则 320
二、制定正规制度完善区域农业保险市场结构 320
三、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非正规农业保险制度 321
四、优化区域农业保险实施机制 322
第二节 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建议 323
一、健全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323
二、发展多元化的供给主体 323
三、继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 323
四、构建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324
五、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 324
六、提高农户的投保积极性 324
第三节 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325
一、加强农业保险的宣传,刺激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325
二、提供特色产品,加大农业保险的供给 325
三、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 326
四、建立巨灾风险转移机制 326
五、建立灵活多样的投保机制 327
六、加强对农业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 327
第四节 发展农业保险需政府加大支农政策 328
一、探索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 328
二、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 328
三、协助保险公司建立公共的综合信息平台 328
第五节 充分发挥政府在现阶段农业保险中的主导作用 329
一、加强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保障 329
二、加强农业保险的配套政策保障 329
三、加强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保障 330
四、加强农业保险的行政资源保障 330
第六节 推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31
一、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331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 331
三、逐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完善营销网络 332
四、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体制 332
第七节 发展农业保险市场的措施 333
一、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收入水平 333
二、保险公司应加大宣传,提高农险承保率 333
三、政府加强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并完善相关法规 333
第八节 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政策建议 334
一、政府支撑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保证 334
二、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效益 335
三、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提高农民的投保意识 337
第九节 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建议 337
一、加快农业保险立法进程 337
二、确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减免政策 338
三、建立各方参与的有效利益衔接机制 338
四、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体制 339
五、加快多行业多主体多形式的试点 339
六、加快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机制 339
第十节 促进我国农业保险加快发展的对策 340
一、农业保险法制化 340
二、经营主体专一化 340
三、风险转移多元化 341
四、政府扶持制度化 342
五、宣传教育常态化 343
第十三章 2014-2019年中国农业保险投资机会与风险分析 345
第一节 2014-2019年中国农业保险产业投资环境分析 345
一、农业保险的非凡性及对农业保险经营的影响 345
二、农业保险投资背景分析 346
第二节 2014-2019年中国农业保险产业投资机会分析 347
一、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农业保险 347
二、农业保险蕴藏的商业机会正在吸引资本眼光 348
三、农业保险市场需求大但暗藏风险 349
四、农业保险投资前景广阔 353
2004 年以来,中国农业保险发展呈现并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保费收入快速增长( 见下表) 由2004 年的4 亿元快速增加到2013年的306.7亿元,10年间增长了77倍。相应地,农业保费收入占财险收入比重由2004 年的0. 36% 快速增加到2013年的4. 73%,增加了12.1倍; 农业保险深度由2004 年的0. 02%快速增加到2013年的0.54%,增加了27倍。
2004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赔款及给付和农业保险深度
年份
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亿元)
赔款及给付(亿元)
财产保险收入(亿元)
农业GDP(亿元)
农业保费收入占财险收入比重(%)
农业保险深度(%)
2004
4.0
3.0
1125.0
21412.7
0.36
0.02
2005
7.0
6.0
1283.0
22420.0
0.55
0.03
2006
8.0
5.9
1579.0
24040.0
0.51
0.03
2007
53.3
29.8
2087.0
28627.0
2.55
0.19
2008
110.7
64.1
2446.3
33702.0
4.53
0.33
2009
133.9
95.2
2992.9
35226.0
4.47
0.38
2010
135.9
96.0
4026.9
40533.6
3.37
0.34
2011
173.8
81.8
4779.1
47486.2
3.64
0.37
2012
240.6
148.2
5330.9
52377.0
4.51
0.46
2013
306.7
208.6
6481.2
56957.0
4.73
0.54
注:农业保险深度是指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农业GDP( 增加值) 的比值。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5-2012),2013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财产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来源于中国保监会,2013年中国农业GDP 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规模扩大、人口红利消失、经济结构调整和国际经济复苏缓慢等因素影响,中国经济结束了持续近三十年的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2014年我国经济将保持平稳增长,预测全年GDP增速为7.6%左右,增速较2013年回落0.1个百分点。预计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约为3.6%,第二产业约为7.6%,第三产业约为8.5%。预计最终消费拉动GDP约为3.7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拉动GDP约为3.8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拉动GDP约为0.1个百分点。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农业GDP保持5%的增长速度,到2019年我国农业GDP将达到76327.8亿元。
根据近五年我国农业保险深度年均增长速度为11.0%,保守估计,未来几年我国农业保险深度增速也按照11%计算,到2019年我国农业保险深度将达到1.01%,届时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将达到**亿元(具体预测见下表)。
2014-2019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预测
农业GDP(亿元)
农业保险深度(%
保费收入(亿元)
2014年
59,804.9
0.60
358.8
2015年
62,795.1
0.67
420.7
2016年
65,934.8
0.74
487.9
2017年
**
**
**
2018年
**
**
**
2019年
**
**
**
数据来源:智研数据中心整理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未来农业保险反正潜力仍然巨大,前景非常广阔。据了解,包括林业在内,全国还有40亿亩的可保面积。同时,由于国家支持,社会各界关注,财政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的逐步认可,以及保险公司的承保经验、承保能力不断增强,使得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着非常好的发展环境。
不过,当前我国农业保险还处在试点阶段,存在服务不够规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搭建了一个交流平台,有利于及时传达贯彻农业保险监管政策和要求,有利于加强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有利于商讨解决农业保险发展中共同面临的问题,形成监管机构与经办机构以及经办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农业保险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节 2014-2019年中国农业保险产业投资风险分析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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